日揚重大訊息
15
Nov
2021
本公司行使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日揚三)贖回權,申請轉換為普通股 最後期限為110/11/29。屆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現金收回未轉換公司債,為確保本債券持有人權益,特此催告。
日 期:110年11月15日 公司名稱:日揚 (6208) 主 旨:本公司行使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日揚三)贖回權,申請轉換為普通股最後期限為110/11/29。屆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現金收回未轉換公司債,為確保本債券持有人權益,特此催告。 發言人:張勝賢 1.事實發生日:110/11/15 2.公司名稱:日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日揚三,債券代號62083)行使贖回權 暨訂定110年12月01日終止櫃檯買賣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 (1)債券持有人若未於110年11月29日前至往來券商辦理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本公司將依收回基準日110年11月30日之債權人名冊,依債券面額(即每張新台幣 壹拾萬元)現金收回未轉換之日揚三,以匯款或開具支票方式給付予各債權人,銀 行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將由支付總金額中扣除。 (2)「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後仍有投資人於市場買賣,為避免投資人因以高於面 額價格(即每張新台幣壹拾萬元)買進取得日揚三,但未及時於轉換申請期限前申 請轉換,而有投資損失,特再次公告相關訊息,以確保本債券持有人權益。 (3)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 電話:(02)2541-997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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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Nov
2021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案
日 期:110年11月11日 公司名稱:日揚 (6208) 主 旨: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案 發言人:張勝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11 2.增資資金來源: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2,96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629,6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10年 11月11日,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二)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171,905,860元,計117,190,58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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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Nov
2021
澄清媒體報導
日 期:110年11月11日 公司名稱:日揚 (6208) 主 旨:澄清媒體報導 發言人:張勝賢 1.事實發生日:110/11/11 2.公司名稱:日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先探投資週刊2168期 6.報導內容: (1)日揚(6208)....,受惠兩岸半導體產業密集擴廠,及舊廠設備更換、維修, 日揚上半年EPS1.72元,全年可望挑戰3.5~4元新高。 (2)旗下持股39.02%主要負責機械維修的明遠,將與立盈進行股份轉換.......。 換股後,日揚持有明遠持股將從39.02%增至48.8%,.......。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不作任何財務預測,此報導純屬法人分析預估,且財務報告皆依規定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2)提醒投資人應以本公司公告訊息為主要參考,以確保投資人權益,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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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Nov
2021
【公告】日揚 2021年10月合併營收3.15億元 年增58.4%
日揚科技 (6208) 2021年10月合併營收 (單位:千元) 項目 10月營收 1-10月營收 110年度 315,200 2,815,675 109年同期 198,996 2,111,962 增減金額 116,204 703,713 增減(%) 58.40 33.32 備註/營收變化原因說明:營收成長主要係零組件等產品銷售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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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Oct
2021
代子公司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訂定股份轉換基準日
日 期:110年10月20日 公司名稱:日揚 (6208) 主 旨:代子公司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訂定股份轉換基準日 發言人:張勝賢 1.事實發生日:110/10/20 2.公司名稱: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子公司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整合雙方資源、發揮 規模經濟綜效,並提供客戶更完整供應鏈服務,以擴大營運規模、 提升獲利能力,於110年10月20日股東臨時會通過與立盈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轉換案,擬訂定110年11月30日為股份轉換基準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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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Oct
2021
代子公司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10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股份轉換發行新股案
日 期:110年10月20日 公司名稱:日揚 (6208) 主 旨:代子公司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10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股份轉換發行新股案 發言人:張勝賢 1.股東臨時會日期:110/10/20 2.重要決議事項:為整合雙方資源、發揮規模經濟綜效,並提供客戶更 完整供應鏈服務,以擴大營運規模、提升獲利能力,本公司擬依企業 併購法之規定,與立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股份轉換完 成後,本公司將成為立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母公司。 本股份轉換案之換股比例,為立盈公司普通股每4.1股換發本公司普 通股1股。換股比例係綜合參考民國109年及110年第一季雙方經會計 師查核、核閱之財務報告,依據雙方公司經營狀況、每股淨值、市價 價格、每股盈餘等各種因素,並考量雙方營運狀況及未來經營綜合效 益與發展條件等因素為基礎,在合於所委任獨立專家就換股比例之合 理性所出具之意見書之前提下,協議訂定。本公司擬於股份轉換基準 日,依照增資發行新股之法定程序,按立盈公司股東名簿所載各股東 持有記名式普通股股份之情形,除本公司所持有立盈公司股份外,依 上開換股比例,換發新股予立盈公司之股東。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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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Oct
2021
【公告】日揚 2021年9月合併營收3.06億元 年增27.49%
日揚科技 (6208) 2021年9月合併營收 (單位:千元) 項目 9月營收 1-9月營收 110年度 306,088 2,500,475 109年同期 240,097 1,912,966 增減金額 65,991 587,509 增減(%) 27.49 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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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Sep
2021
代子公司明遠精密與立盈科技公告董事會通過股份轉換案
日 期:110年9月30日 公司名稱:日揚 (6208) 主 旨:代子公司明遠精密與立盈科技公告董事會通過股份轉換案 發言人:張勝賢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代子公司公告股份轉換 2.事實發生日:110/9/30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受讓方:子公司明遠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遠」) 讓與方:子公司立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盈」)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子公司立盈 子公司明遠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明遠為本公司持股直接持股39.02%之子公司,立盈為本公司直接持股47.58%及本公司 透過明遠持股37.13%之子公司。 本股份轉換案為子公司間依據企業併購法等相關法令,由明遠增發新股,以股份轉換 方式取得立盈全部已發行股份(以下簡稱"本股份轉換案") 本股份轉換案,雙方公司將依照股份轉換契約及相關法令規範進行,不影響本公司 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為加強雙方更緊密的運作以提高綜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整合雙方資源、發揮規模經濟綜效,並提供客戶更完整供應鏈服務,以擴大營運規模、 提升獲利能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股份轉換案預期整合雙方資源、發揮規模經濟綜效,並提供客戶更完整供應鏈 服務,以擴大營運規模、提升獲利能力。 預計綜效顯現後對雙方每股盈餘及每股淨值應有正向助益。 10.併購後續處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購對價之時間及方法等: 本股份轉換案之換股比例為4.1股立盈普通股換發明遠增資發行 1股普通股, 暫定之股份轉換基準日為民國110年11月30日, 惟雙方董事會得視股份轉換作業時程配合之需求,本於誠信,予以變更。 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股份轉換案之對價為明遠增發之普通股。 12.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換股比例係綜合參考民國109年及110年第一季雙方經會計師查核及核閱 之財務報告,並參酌雙方委任之獨立專家進行之查核結果、公司經營狀 況、每股淨值、市價價格、每股盈餘等各種因素,並考量雙方營運狀況 及未來經營綜合效益與發展條件等因素為基礎,在合於所委任獨立專家 就換股比例之合理性所出具之意見書之前提下,協議訂定。 13.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4.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靜誠會計師事務所 林宜靜會計師 沅通會計師事務所 鐘大清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靜誠會計師事務所 林宜靜會計師 沅通會計師事務所 鐘大清會計師 16.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林宜靜會計師:高市會證字第 0977號 鍾大清會計師:高市會證字第 894號 17.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本次併購架構係為股份轉換案,非公開收購案。 兩位獨立專家經考量可量化之財務數字及市場客觀資料,分別採用 市場法及收益法,且考量非量化調整因素後,作為本股份轉換案價 格合理性之評估基礎其評估計算結果,換股比率介於3.67及4.32, 本次股份轉換換股比率每4.1股立盈普通股換發1股明遠普通股,介 於前述所評估之換股比率區間內,應屬允當合理。 18.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民國110年11月30日, 惟雙方董事會得視股份轉換作業時程配合之需求,本於誠信,予以變更。 19.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不適用 20.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明遠:致力研發一流產品並提供客户迅速之專業服務,主要提供半導體設備 子系統製造、維修及技術服務。 立盈:主要從事半導體、通訊及光電業界製程設備製造、維修,高頻產品生 產製造維修及微波乾燥燒結設備之研製。 21.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2.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 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股份轉換案完成後,立盈將成為明遠100%持股之子公司。 2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5.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本股份轉換案完成後,立盈將成為明遠100%持股之子公司。 26.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7.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明遠董事會: 明遠董事長寇崇善、董事盧俊宏受明遠指派擔任立盈之董事,目前同時為 明遠及立盈之董事,參酌企業併購法(下稱「企併法」)第29條第7項準 用企併法第18條第6項之立法精神及意旨,董事長寇崇善、董事盧俊宏於 討論及表決本股份轉換案時毋須迴避。董事吳吉祥、黃俊育、蔡志誠所 代表法人為本公司,而本公司同時持有明遠及立盈股份,另董事寇崇善 、蔡志誠同時持有明遠與立盈之股份,惟因本股份轉換案就全體股東之 收購價格、權利義務等條件均一致,上開董事就本股份轉換案應不具自 身利害關係,且基於本股份轉換案係符合明遠利益,故前開董事參與本 案討論及表決尚無致損害明遠利益之虞,亦毋須迴避。 立盈董事會: 立盈董事寇崇善、董事盧俊宏為受明遠指派擔任立盈之董事,目前同時為 立盈及明遠之董事,依據企併法第29條第7項準用企併法第18條第6項,董 事寇崇善、董事盧俊宏於討論及表決本股份轉換案時毋須迴避。又,董事 長吳明田、吳昇憲所代表法人為本公司,而本公司同時持有明遠及立盈公 司股份,另董事吳明田、吳昇憲、寇崇善同時持有立盈與明遠之股份,惟 因本股份轉換案就全體股東之收購價格、權利義務等條件均一致,上開董 事就本股份轉換案應不具自身利害關係,且基於本股份轉換案係符合立盈 利益,故前開董事參與本案討論及表決尚無致損害立盈利益之虞,亦毋須 迴避。 立盈董事鄭淑蕙同時擔任明遠監察人,基於本股份轉換案係符合立盈利益 ,董事鄭淑蕙參與本案討論及表決尚無致損害立盈利益之虞,惟為確保決 議作成之客觀性,仍自請迴避,未行使表決權。 28.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9.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30.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無。 31.資金來源(註五): 本次股份轉換以股份為對價,故不適用。 32.其他敘明事項: 1.本股份轉換案之股份轉換契約如有未盡事宜或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或 相關主管機關之核示或主客觀環境而有變更之必要者,擬請股東會同意授權 由明遠之董事會與立盈之董事會共同洽商處理之。 2.就執行本股份轉換案,明遠及立盈雙方公司簽署股份轉換契約書及有關 本股份轉換案一切相關之契約或文件,明遠授權其董事長、立盈授權其監察 人張勝賢全權處理。 3.就本股份轉換案,明遠及立盈雙方公司為法律行為以外,為執行本股份轉 換案有關一切適當及必要之行為及程序,包括但不限向主管機關提呈相關文 件,及應辦理之一切相關事宜,雙方公司各自授權其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 權處理。 4.本股份轉換案如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所需修正時,其執行 事宜,雙方公司各自授權其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 5.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已審酌雙方公司經營狀況、未來發展等相關因素,且 考量本股份轉換案之股份轉換契約係符合相關法律規範訂定,本公司審計 委員會認為本股份轉換案之計畫與交易應屬公平及合理,並將審議結果提 報於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6.換股比率調整:本次轉換股份案之換股比例已明訂於「股份轉換契約」。 明遠及立盈雙方應提報股東會決議通過,授權雙方董事會,自簽約日起 至股份轉換基準日止,如發生下列情事時,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雙方董 事會應儘速協議調整本契約之換股比例,並應於各該情事發生後10個營業 日内或雙方另行協議之其他時間内完成換股比例之調整,無須另行召開股東 會決議調整換股比例: (a)任一方於取得其他當事人之事前書面同意後而辦理增資、減資、發行轉換 公司債、或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等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時; (b)雙方依法減資或買回庫藏股或其他依法取得各自公司股份,或將本契約簽約 日前已買回庫藏股進行註銷。但任一方對於其股東就本股份轉換案依法表示異 議後買回持股者,不在此限; (c)發生除第(a)至(b)外導致任一方股權稀釋或有稀釋之虞之情事; (d)任一方如遇有不可歸責於該方之情形,包括發生重大不可抗力之災害、技術 重大不利變革、重大不利訴訟等事件,以致依據原換股比例進行本案顯失公平時; (e)主管機關依法令所為之核示或行政處分:因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而由相關 有權主管機關所為核示或行政處分,以致有調整本契約所訂換股比例之必要時; (f)任一方處分公司重大資產或其他重大影響其財務或業務之行為;或 (g)發生其他重大事由(包括但不限於任一方對於任何本契約第九條聲明與保證 之重大違反者) ,以致有調整本契約所訂換股比例之必要時。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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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Sep
2021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日揚三 代碼:62083)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0年12月01日 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日 期:110年9月30日 公司名稱:日揚 (6208) 主 旨: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日揚三 代碼:62083)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0年12月01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張勝賢 1.事實發生日:110/09/30 2.公司名稱:日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 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一、依據日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翌日(109年8月30日)起至 到期日前四十日(112年4月19日)止,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 行總額之10%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 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 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本轉換公司債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 「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 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 價格訂為本轉換公司債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並函請 櫃檯買賣中心公告。 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 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依「日揚三」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訂定債券收回相關事項如下: (1)、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0年10月29日至110年11月30日 (2)、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0年11月30日 (3)、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0年12月1日 (4)、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0年10月29日 (5)、債券收回價款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並統一於110年12月7日以匯款 或郵寄支票方式支付予各申請人。 三、債券收回手續 (1)、若 台端已將所持有之「日揚三」申請轉換或出售,則本通知書自動無效。 (2)、本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請 台端自債券收回權行使開始日之前一個 營業日 (110年10月28日)起至屆滿日之前一個營業日(110年11月29日)止, 檢附以下文件至原交易券商辦理收回手續。 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格請至各券商索取), 並加蓋證券集保帳戶原留印鑑章。 2、證券存摺。 (3)、依本公司轉換辦法規定,不論債券持有人是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前以書面 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要求以現金贖回(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 以郵戳日為憑),本公司皆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 以現金贖回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 四、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電話:(02)2541-9977 五、如債券持有人不欲公司行使贖回權,擬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最遲應於110年11月29日前至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0年11月29日前以書面請 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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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Sep
2021
【公告】日揚 2021年8月合併營收2.85億元 年增41.86%
日揚科技 (6208) 2021年8月合併營收 (單位:千元) 項目 8月營收 1-8月營收 110年度 285,293 2,194,387 109年同期 201,102 1,672,869 增減金額 84,191 521,518 增減(%) 41.86 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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