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揚重大訊息
2009-03-03
公告日揚科技九十五年度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日揚二)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98/03/03
2.公司名稱:日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日揚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債券賣回基準日:98年04月27日。
(二)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98年03月23日至98年03月27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賣回期間:98年03月29日至98年04月27日止。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五)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持有之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滿三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104.57%。
(六)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前二營業日(98年3月26日)起至屆滿日之前二營業日(98年4月23日)止,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