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事項
2016-04-19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4/19
2.減資緣由:為妥善運用資金、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
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部份股款予股東。
3.減資金額:新台幣161,152,320元整
4.消除股份:16,115,232股
5.減資比率:14%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989,935,660元整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5/06/07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98,993,566股、比率100%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
算每仟股擬換860股(即每仟股減少14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
畸零股份,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併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者,按面額計算
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本公司股票採無實體發行,所有不滿壹股之畸
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按面額承購之,減資換發新股之
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2)本案於股東會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股東常會授權董
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並於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後,另訂換發
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掛牌日等相關事宜。
(3)嗣後如因主管機關要求、法令變更、買回/註銷本公司股份
、已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或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致影響
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減資比例與每股退還現金因此發生變動者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